我一个朋友以她丈母娘身份注册个公司为一个房地产公司做顾问服务,每次为履行顾问合同运作需要大笔钱,从08年至今借我200来万,承诺书上学着公司因为业务需要从我个人手里借款多少多少钱,答应于什么什么时候还清,并且这个顾问合同一旦履行成功,付我合同约定的总款项33%作为我借款的报酬,并且承诺我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是享受股东所有的权利,可是现在钱没有还,公司还注销了,人也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他们这样算诈骗吗?另外我借的钱是我老婆从别的地方(不方便透露具体单位借的)法院会问我借钱的由来吗?证据补充:承诺书一份 盖着公司的章(因为法人是他丈母娘在外地所以没有签字)但是承诺书注明盖章有效的 而且我发现章竟然没有盖在公司的名字上 而是盖在空白处 章下面署名公司名称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