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农民的子女,今年父母在自家果园,给村长缴纳了2800元钱买下了一块土地打算盖房,经过村长的同意,上报镇土地局。又在10月份缴纳了2500元钱经过镇土地局,批下了房产证!刚动工把所有的树都抛了,又通州我们这个事情报到县里了,不让我们盖房了.你说这不是折腾人吗?人力、财力都让费了。现在事情还悬着。请问这2500月办理房产证钱合法吗?还有拥有了这个房产证(和镇土地局的批准)我家是不是就可以顺利建房了???如果县里不允许我们家盖房。他有什么依据吗?我们该怎么解决我在这里诚心的等待您的回答和建议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