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的归属问题

我和我丈夫结婚5年了,是再婚家庭。我丈夫之前有一套房子,不属于前妻,但有他儿子的户口在里面。今年1月的时候这个房子拆迁了,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没有我的名字,现在我丈夫已去世,问:现任妻子有没有权利拿拆迁补偿款?比例大概是多少?望各位大侠们帮帮忙!!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30
有点问题,你说的房产应该是在A妻去世前所得吧?如果是,即使只在一方名下,无特殊约定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去世后如果未进行遗产分割,那妻子的那一半房产,包括A和其他子女都是有权继承的,如果其他子女未放弃,A只能处分他本人应得的份额。也就是要其他子女先放弃继承,再立遗嘱,才能确保孙子继承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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