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1年结婚的,2010年他父母给我们买了一栋房子付的首付,名字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婚后还是他的名字,这对我有什么影响?谢谢
你好,我是赵光绪律师。根据你的提问,这种情况应当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在婚姻存续期间帮助进行了月供,如果离婚,会将相关部分偿还给你。但房产是属于你老公的。所以对你的影响是不离婚的话,两人不分彼此,离婚的话,他的不会成为你的。你字面描述较为简单,我只能按照推测的字面意思进行回答,与实际案情可能存在偏差,如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可电话咨询赵光绪律师【 1876 4087003 】祝你周末愉快!
追问婚后他还房贷,我在家带孩子!如果离婚他可以补偿我多少钱呢?如果婚后他同意把我的名字加上去,这样是不是全部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追答如果他同意,则属于你们共有财产。如果离婚,会适当补偿。具体数额要看你老公的经济条件了。而且要看离婚双方过错方在哪边等等诸多因素。考虑到你是家庭主妇,如果离婚,会失去生活来源,补偿会稍微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