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构成商业间谍罪吗?

我以前有个同事,公司给他们差旅费,而他们去给别的竞争对手去卖货,公司知道开除后,现在去竞争对手公司,以前签过保密协议,说离职后不能做同等职业期限3年!但他还是给别的公司从事同一个行业,冒充我公司还在给客户推产品这样构成犯罪吗?

第1个回答  2019-06-13
是不是犯罪还没定性,但是肯定是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9-06-13
先不谈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您提到冒充你公司推销产品,这一点已经属于侵权行为。
另:在就职期间帮助其他竞争公司提供劳动,这已经是违法行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通过通过您的描述,无法定性为刑事案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