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欠条,我该怎么去起诉?

我于2009年8月底借了3万给朋友,写了欠条给我,欠条上没有写归还日期,但口头上有说借3个月时间,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发短信也不回。他的电话还有在继续使用,就是一直躲。我该如何向法院起诉。知道的告诉下。谢谢!!

第1个回答  2022-08-25
欠钱的起诉方法为: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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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4-02
你应该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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