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新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0
一、补缴和一次性缴纳政策放宽
根据最新公告,退役士兵在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过程中出现的断缴和欠缴情况,现在可以进行补缴。士兵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从军年限补缴不超过该年限的保险费用,且无需支付滞纳金。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不足15年的士兵,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而对于2011年7月前首次参保的士兵,在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这一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便捷的社保缴纳途径。
二、未参保士兵的参保机会
政府安排退役的士兵现在可以参加社保了。入伍时间被视为第一次参加保险的时间,即使是2012年之前未缴纳过社保的士兵,现在也可以将军人年龄等同于缴费年限来计算。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也享有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社保补缴。
三、社保补缴的程序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提交批准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登记表、安置佐证材料、身份证、申请表、个人缴费记录等材料至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经过审核和相关部门的测算后,士兵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费部分至指定账户。对于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人员的士兵,个人缴费部分将得到适当补助。
四、全国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方式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可以参保。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士兵,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士兵,军龄视同为缴费年限。实施后退役且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士兵,军龄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士兵允许补缴,补缴年限不超过军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不足的士兵,可以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问题,各地将按规定予以解决。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