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本条文字面上理解,只要你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要与你签订。
追问谢谢!还请问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与在编人员工资及其它待遇能否一致?
追答劳动关系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适用的法律不同。待遇方面由你自己与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