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2-13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是属于家庭的,按照法定家庭关系确定家庭以及家庭成员,宅基地证件上面的名字表明是谁家的家庭获批的宅基地,户口本的法律效力高于宅基地证件,即公安机关确定是谁家,宅基地是谁家的,涉及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国土部门处理宅基地后公安机关再解决户籍事项,户口本上面的人口仅供参考,村干部需要提供一家人的事实状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