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7条与物权法什么规定有冲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民通意见》第177条: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这条规定了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物权法》的精神,既然遗产未分割之前即已属于各权利人共同共有状态,那么权利人对于遗产的析产纠纷属于物权请求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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