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

我和老婆结婚快四年了,现在她突然要提出离婚,我们有一个男孩快三岁了,怎样才能把孩子判给我,抚养费又是怎么分的,如果我坚持不离,婚可以离成吗,我真的不想离而且我们感情也并没有破灭,要是她先起诉,孩子会判给我吗
我们都是农民,没有正式的工作,不过我们这边的经济以及环境都比她们那边好,如果老婆先起诉,对我有什么好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25
两个人离婚,法院首先考虑的是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你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可以让孩子健康成长,法律会判给你,至于抚养费问题,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孩子一些抚养费,至于金额多少,得看你们的协议,一直到孩子18岁,支付抚养费才结束
第2个回答  2010-06-25
你不想离也没办法的,她可以起诉你,你的家庭状况要是比他好的话,小孩80%是判给你的。如果他想抚养小孩的话。你也可以到法院去争孩子的抚养权。
第3个回答  2010-06-25
通常小孩会被判给学历较高,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的那一方,你坚持不离婚的话,分居两年以后她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到时候还是会判离
第4个回答  2010-06-24
当然可以判给你了啊 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法院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