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2012年协议离婚,离婚时本来前妻不愿意要我儿子怕累赘,而我的父母都去世了,我当时没有准备也接不了,这一年里,孩子9月1上幼儿园了,女方也不告诉我孩子在哪上,而孩子也在姥姥那看着,条件不是很好,我想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还有就是孩子姥姥老给孩子灌输思想说我坏话。其实是她们家有原则问题。请教一下有没有懂的 有什么办法能把孩子抚养权要回来,要是能要回来,我可以不和女方要抚养费
免费律师咨询免费
一个电话解决您的烦恼
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