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4
a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六项社会保障内容,个人帐户分设养老、医疗、普通三个专户。
a类保障计划缴费比例
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44.2%,由用人单位按22.2%,员工按22%的比例缴交。
其中:
个人帐户
(一)养老专户: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
(二)医疗专户: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
(三)普通专户(住房公积金):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6%;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5%;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
大病补充保险的保费: 参加公积金a计划的会员由“中心”从其普通专户或医疗专户存款中扣缴 2.5 元。
公共统筹帐户
(四)社会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
(五)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1.5%。
(六)工伤保险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0.2%。
转移按《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 区内公积金向区外转移
第十七条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省内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用人单位流动,应办理公积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会员参加公积金a计划的,可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根据会员公积金月缴交额推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苏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及个人帐户入帐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及个人帐户的本息和。计算所得的总额,扣除已入帐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额后,从其本人公积金养老专户、普通专户中抵扣,然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参加a、b计划的会员公积金医疗专户存款,可视转入地区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作相应的转移。
(三)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参加a计划的会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所需的转移金额,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推算。转移所需金额从其公积金普通专户存款中抵扣。
(四)参加a计划的会员,因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其普通专户存款额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应由其本人用现金补足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会员从园区用人单位向省外用人单位流动,在按本规定第十七条相应的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后,还应按第十七条(一)款规定,将推算所得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款额同时转出。
第十九条 会员按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或)住房公积金基金转移手续后,个人帐户仍有余款的,应予暂时封存。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提取其个人帐户封存的本息。
园区公积金购买的房源基本上是在园区,但也可以购买非园区住宅商品房,但限制很多。这个规定,骂的人最多。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