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时需要哪些材料,麻烦详细列出,谢谢。

我这一方属于受害方,无责任,被告是2司机,一摩托车司机,一小轿车司机,调解赔偿不成,只好上法院起诉,律师请不起,只好自个当律师,现收集材料中,无奈不知道要啥材料,只好来问问。麻烦详细列出,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04-17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31
你有车祸现场的照片吗?有证吗?
第3个回答  2013-05-31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特别重要,它是今后调解和诉讼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大小有哪些分类呢?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分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参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法定依据。在该文件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作出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类型。
3、交通事故协商解决赔偿
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进行赔偿调解,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参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经过上面的环节,一般轻微事故都能自行或在交管部门调解下顺利解决。如果此时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最终解决问题。当然,诉讼中仍然有机会自行和解,或者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以下,我们就开始说说如何把握好诉讼环节,争取到更有利的赔偿数额。

二、起诉前的准备
1、搜集证据和其它材料
诉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稍有疏忽可能会导致诉讼中时间、金钱的浪费,甚至前功尽弃!那么诉前需要如何准备呢?
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调查肇事车辆的登记状况。其中必须搞清该肇事车辆的权属情况。权属搞不清容易造成“告错人”的尴尬局面。本律师代理的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肇事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自称属于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然而,如果不经上述步骤贸然起诉该出租车公司,可能得到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你比较幸运,告对了人;另一个就是告错人,不得不撤诉。为了避免这一不利局面的发生,我们还是应该去查上一查!
那么,我们去哪儿查呢?以在北京市查询为例,我们可以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权属。(地址在十八里店南桥附近)(点击查看网址)
除了调查肇事车辆的登记状况意外,还应该将自己的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受伤后的医疗单据等搜集齐全。
2、准备诉讼文书
准备诉讼文书是很重要的诉前准备工作。起诉状中除了要注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载明案由、诉讼请求和基本事实依据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确定管辖法院了。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和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参见:《民事诉讼法》)。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如何选择呢?我认为,应该以便利为原则,选择离自己住所较近的法院起诉。
起诉状的格式,我稍后会给出一个范本,以便参照。
起诉状中对诉讼请求还存在一个数额计算问题。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如下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近刚刚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我将作为一个典型案例稍后公布,读者可以参考其中的各项损失计算办法,十分详尽。

三、诉讼中注意事项
1、诉讼请求做到明确、有依据
简单来说,法庭不会支持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请求。有些人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要求起来赔偿理直气壮,而忽略了有理还要有据。这个据,就是证据。下面就讲一讲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问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多种多样,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来讲,主要有书证和证人证言两类。先说第一类,书证包括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结算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病人费用结算清单(详单)、护理费发票、门诊收费收据等,与事故相关的医疗书面材料是书证的重要组成。这里要着重提醒读者,切不可将与事故无关的看病费用收据混同其中,即使是因事故住院期间顺便检查的与事故无关的医疗项目也不可以,比如被车撞伤,住院期间顺便检查高血压,诉讼请求中顺手把这个费用也算进去。这样做,一旦被诉讼当事人的另一方识别出来,会给法官造成不良映像,不利于法官全面、坚决的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2、造成伤残如何鉴定
通常的做法是,先起诉,再申请鉴定。以上面提到的那个案例为例,我接受受害人委托之后,先起诉要求肇事人赔偿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递上《伤残鉴定申请书》,要求法院指定伤残鉴定机构。不久,法院下达指定伤残鉴定机构的通知,当事人拿着该通知去了指定的鉴定机构顺利完成鉴定。我们根据鉴定结论,相应增加了诉讼请求,比如伤残赔偿金、康复费、出院后的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鉴定费也由肇事者承担,但由自己现行垫付),将这个增加的诉讼请求补交给法院。
关于鉴定,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鉴定机构对于伤残鉴定通常要求被鉴定人出院后3-6个月才能进行。这是因为,病情稳定后所作鉴定结论更加准确。但也不尽然,去年曾经为了一个意外伤害案子,给20多家鉴定机构打了电话,发现也有部分鉴定机构不作上述要求。我认为,这是鉴定机构商业化的缘故吧,毕竟像北京有一百多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而且一个伤残鉴定要收费1500元以上。
3、开庭怎么开
到了正经开庭时,一般人恐怕担心不知道怎么办。其实不必紧张和担心,只要庭前准备充分,庭上就不怕出现意外。为了避免开庭时手忙脚乱,事先准备一份完善的证据目录是必要的,以便法庭调查时从容应对;一份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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