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01
法律主观:当被告不出庭应诉时怎么办?
1、被告不出庭通常会导致缺席审判,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交的证据直接作出判决。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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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依法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蒙*芳、蒙*明被判决归还原告蒙*福借款5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25元。蒙某福与蒙某芳、蒙某明系朋友关系。2014年1月3日,蒙某芳、蒙某明向蒙某福借款50000元。蒙某福以现金支付方式将借款交付蒙某芳、蒙某明后,蒙某芳、蒙某明即立写借条一份交蒙某福收执。该借款载明:“本人蒙某芳借蒙某福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元整,借款三个月”。蒙某芳、蒙某明均作为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名。借款到期后,蒙某福多次催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蒙某芳、蒙某明未作书面答辩,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港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蒙某芳、蒙某明向蒙某福借款,并出具了借条给蒙某福收执,双方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蒙某福依约向蒙某芳、蒙某明提供了借款50000元,蒙某芳、蒙某明理应按约定及时予以归还,但其不予归还的行为显属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蒙某芳、蒙某明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系对自身依法享有诉权的放弃,由此产生不利于其本人的法律后果,应当自负,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案中,蒙某芳、蒙某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缺席判决,蒙某芳、蒙某明漠视法院权威,就是漠视自己的诉讼权利,最终产生的法律后果将自行负担。
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以下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温馨提示:缺席审判仅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不能缺席审判的。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147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3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