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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一贸易公司上班,我又以我个人名字注册了一贸易公司,现在由我老公在打理,我想问如果我老公又做了我目前所在公司的我的客户,客户不知道这其中的关系.那这样我有没有触犯到什么法律法规?我如果辞职了以后原来公司能不能告我泄露商业机密什么的.另外我们客户是可能通过黄页,网络找到的,不需要其他人介绍.
那如果经营范围大部分一致,在我辞职以后如果我再做我在原来公司做过的客户呢,这属于涉嫌商业机密吗?如果我不做原来的客户那还会有任何法律问题吗?另外竞业禁止是没有的.

第1个回答  2008-04-25
如果经营范围一致,这就涉嫌侵害商业机密,如果造成损失较大的话,可能触犯刑法,涉嫌犯罪。
另外,你的行为已违反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忠诚义务,属于违法行为。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08-04-25
很可能会侵犯人家商业秘密,是要赔偿的,请谨慎行事。
第3个回答  2008-04-25
同意楼上的.你注册的那个公司是以你的名义,那么将来发生问题,找的也是你.
如果你的公司跟你工作的公司有竞业禁止的话,会有麻烦
第4个回答  2008-04-25
问题大了
你和贸易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业禁止( 定义http://baike.baidu.com/view/757780.html?wtp=tt)的
当然两个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上的相关的话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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