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之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结婚时必须写女方的名字嘛?

男孩毕业回到老家工作,父母都60岁了,用全部的积蓄给孩子付了首付,在公司附近首付买了套房,现在男孩每月月供,后来在单位谈了一个外地的女孩子,一年的时间,房子装修好了,男方出的装修费和家具费,女方买的家电,因为房子离着公司很近,而且两人也已经见了双方父母,订了婚,所以就住在了一起,准备13年年初就结婚。。。事情本来还挺好的。。。但是,女方觉得男方父母给孩子准备婚房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就应该写上女方的名字,尤其是女孩觉得婚房的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就代表着男方没有把她当成一家人,是在提防着她,住的不踏实,坚决认为应该写上她的名字。。。男方觉得房子是跟女孩谈恋爱之前就买了,男孩觉得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并不是天经地义的,况且这是用老父母的养老钱买的,本应该写男方父亲的名字,只是男方父亲年纪太大,无法贷那么多款,才写上了男孩的名字,所以,男孩觉得女孩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只要男孩对女孩好就行;男孩希望五年之内靠自己挣的钱付个首付,再买套房子,到时候再写上女孩的名字。。。可是女孩十分在乎现在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没有她的名字,男孩态度很坚决,两人经常因为这个问题吵架,男孩心里有些发凉,觉得怎么会这样?女孩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难道自己和家人对女孩子的好怎么都比不过一张房产证上的名字吗?难道只有房产证上写上女孩的名字才能让女孩产生安全感吗?男孩也有些迷茫了。。。希望听到大家的声音,谢谢!
男孩现在最在意的是女方的想法,两个人结婚之前就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达不成一致,心里会有些芥蒂的,况且男孩算是比较优秀的,211大学研究生,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那种;女孩长相一般,男孩对女孩也不是爱得不行,只是觉得女孩算是比较踏实。。。男孩希望和女孩有默契些,最起码对待这件事情上是这样,父母拿养老钱给孩子付首付买房子,孩子应该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女孩也应该心存感激,而不是在还有近一年才结婚的情况下要求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更不是男孩跟她沟通了半天最后换来摔门离去的结果。。。。。。男孩现在对女孩的感觉很平淡,甚至有点抗拒,对明年的婚礼也丝毫没有期待的感觉,反而有些压抑。。。。。。男孩想如果分手,结果会怎样?答案是,牵扯到的事情太多,毕竟见了家长,定了亲,男孩和女孩分了手,两家大人都接受不了,可是,男孩心里一直有芥蒂,这样下去会不会 变成一种煎熬,还没有结婚就有抗拒心理。。。真是不知道今后漫长的日子要怎么过。。。

第1个回答  2015-07-11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第2个回答  2013-09-04
还是做个婚前公正吧 。。毕竟这钱是你爸妈幸苦赚的 不是你的。。。是你的无所谓。。但是爸妈的积蓄还是稳妥点
第3个回答  2013-09-04
写上你们两个的名字,如果离婚了卖掉钱平分,或者做个婚前公正
第4个回答  2013-09-04
楼主你看看新婚姻法吧 那里说的很详尽 这里就不多说了 具体加不加名字进去 你们两家好好商量商量 别人只能提意见
第5个回答  2013-09-05
跟她分手。。完全特么的为了房子。。别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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