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入职,2012年10月中旬向公司提出口头辞职申请,并得到经理批准。后因老家有急事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于2012年11月正式离职,且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但期间本人九月及十月份工资公司一直未直付。现以拖欠至12月15日。注:最初入职时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通过网络签订了一份电子版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怎样申请?能申请赔偿吗?公司会被处罚吗?请尽量详细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