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要补偿几个月工资

我2011年7月开始在那家公司工作,今天突然被无故辞退,明天开始不用去上班了。做了一年五个月,这样的话,除了我该拿的工资以外,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第1个回答  2012-11-30
大体上gx_hwq说的是正确的。但一定要记住,不能跟公司要补偿金,而是要跟他们要赔偿金,我有个同事就是要了补偿金,结果只要回了一年一个月啦。另外,口头说了不算,一定要等他们向你出书面证明才算的。
第2个回答  2012-11-30
1、2011年7月至今共17个月,一年零五个月。“突然被无故辞退,明天开始不用去上班了”如属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3个月工资。
2、如果公司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
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第3个回答  2020-03-10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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