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茂名市的:父亲是79年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的,当兵3年,现年56岁。
退役后参加工作的社保缴费年限已有12年(交到2012年12月)
根据国家政策:退伍军人军龄可视同社保缴费年限,我爸已满足社保缴费15年,享受60岁退休金了。
现准备在缴费满12年后(即2012年12月)办理“停保”
问题:
1.虽然已提交所有参战证明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也说资料没问题可以享受“军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政策,但并没有开具什么单据或说明(资料已上交)。
2.在社保局请现场工作人员用电脑查询“社保年限记录”也只能查到自己缴费的12年记录,没有当兵3年记录(即电脑显示缴费只有12年,不满15年,理论上退休也未能享受退休金)
3.到劳动局(参战资料在这里交的)问为什么没有当兵社保记录,工作人员就说已把资料提交到社保局。
到社保局问:工作人员就说:以电脑记录为准,查到12年就是12年,要不要停保自己决定。(工作态度极不友好~!)
请问有没有类似情况或经验的网友,给点意见:我是否可以去办理“停止社保缴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