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为当时脑子一热盗窃别人现金3850元,后来被逮捕,在看守所半个月后家人把我取保出来,但是案子还是一直在走,今天去法院开庭了,法官说我这案子不大,下面法庭也都被占用了,就在他办公室走了个简易程序,我也认罪,也悔罪,法官问我有什么想说的没有,我说我真心认错了,绝对不会有下次,请法官从轻处理,法官就问我愿意不愿意交罚金?我说愿意,罚金是5000元,然后法官的意思也是模棱两可,他的意思是说不交罚金就接着进去住,交了罚金可以考虑判缓刑,会不会出现交了罚金不判缓刑?也就是说还得进去? 第二个问题是我家人当初交给派出所的取保的3000块钱还能要回来么? 问题有点多,小弟这里先谢过了,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