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1日递交的辞职报告,现在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说是缺人,我可以一个月后不交接直接走人吗

我是银行柜员,这个岗位很难有人马上顶替,但是我按照劳动法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单位,这样的话一个月期满后就算单位不同意,我不交接直接走人可以吗?

第1个回答  2012-03-12
我认为不妥。虽然你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单位,但是不交接肯定会影响工作,并给自己下次工作留下不好印象。
第2个回答  2012-03-12
单从劳动法上可以
如不放行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维护权益
如出于人情可约定时间 这样对双方不错
基本如此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12
最好跟领导先沟通一下,到时候走以前把工作跟同事也好,或者是跟领导都搞明白
有什么问题让他当时就找你提出,不要你走了以后,他们把责任都推给你,说你很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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