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去世10多年了)共有三个爷爷,第一任爷爷(去世)有了我姑姑和伯伯,第二任(去世)的时候生了我爸爸和一个姑姑(已去世),第三任(已去世)是招的女婿,没有孩子。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爸和我伯伯一直关系就是很差的,跟仇人一样的,那个姑姑倒是一直都是和我们关系很好的。 我爸爸在7年前去世了,从我爸去世之后没多久,那个姑姑就突然变了脸,开始联合那个伯伯一起想独吞我奶奶留下来的房子,其实奶奶之前就是有些字据,谁分多少都写的清清楚楚的,而且那个伯伯是占大部分,我们只是小部分,他还不愿意 想要全部,后来打了好几场官司 现在那个老房子已经谁的都不是了,本来是挂着第三任爷爷的名字的,现在全都取消掉了,这个事情就一直这么放着,他也不去告了
前段时间他又去法院起诉了,说是之前奶奶的山是和我们分在一起的,现在也要奶奶的一份子,官司也大了,法院判决就是有一些给他了。
现在他们还不甘心,又要过来分我们的房子,那个房子差不多是我出生的那年建的,断断续续的盖上去的,原本是我爸爸的名字 后来爸爸去世后估计换成我妈的名字了,现在那个人就捏造说盖这个房子的时候我奶奶又出过2000块钱,然后不知道哪里弄来的盖房子的批条上面说是写着三口之家 我爸,我妈,我奶奶。意思就是我奶奶之前有出钱盖这个房子,所以我们的房子他们也有份,还说就算这个房子有三成的话他们要拿两成。证据的话之前什么拿了两千块的字句也没有的,都是口头上说的。
我奶奶死的时候也是我们料理的,他们和奶奶也是合不来的。
他们那家人的意思就是就算争不到什么东西,也要折腾死我们, 前面几场官司我们都是请律师的,他们自己是不请的,有人教他们怎么说。 想问下遇到这样的官司该怎么打好点,准备不请律师,自己去辩解。
有谁帮我出出点字,怎么制止这样的乱告,怎么让他们之后不敢这样胡乱弄下去
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我家房子的问题 说是我家房子盖的时候奶奶有给钱我们,现在奶奶死了 他就有份分我们的房子 了
他们已经去法院起诉了 法院受理了,下个月中旬就要开庭了, 我们也在怀疑那个批条他们是怎么弄到的 后来去问过那个部门的副局长,他说是他们拿着法院的条令下来调查的,我就奇怪 我们的房子他们怎么能有这个权利调查的,这个算不算是政府部门失职,泄露了我们家信息
不复杂 之前说的两件是之前的事情 已经打过官司了 现在是第三个官司,就是他捏造说是奶奶有给我们2000块钱盖房子 所以我们现在的房子他作为儿子也有他的分,那个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爸的名字,
追答这个打官司要考证据的,请从证据出发分析。
追问他的证据是就是之前盖房子的时候需要先弄个批条 上面写着三口之家 我爸 我妈 我奶, 还有2000块钱的话是没有书面证据的 只有口头证据,就是他找了姑姑和奶奶的一个妹妹 写证明 说是给过我爸2000块钱 其他证据就没有 请问针对他说的这两个证据该怎么在法庭上回应
追答这个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证了。农村的房子,虽然写着是你爸的名字,但有别于商品房,根据你说的,这个房子应该是你爸,你妈,你奶共有。你奶奶的买房仅证人证言我觉得判决有点困难。而且你奶奶单个人无权将共有房屋单独出卖。出卖行为无效。
追问我奶奶一直都是和我们生活的 包括奶奶死的时候也都我们料理的 他们理都没理一下 属于分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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