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欠款B 150万元,到期未还。现B起诉A至法院,要求返还,已胜诉。
起诉前,A自愿将旗下路虎车一辆作为抵押自愿开与B,待还款后,将车取回。车实际隶属于A,但A却以C为名义买下,A C 属于朋友关系。
现在路虎车在B手中,但车欠款银行还有50万,这种情况下,如若A和C故意拖欠车贷,银行该如何处理此事,会从B手中将车开走拍卖?此种环节,B 的利益如何保障?谢谢!
在下无钱,请各位看官多帮帮!
谢谢陈律师。也就是说我只要证明车子实际属于A的,我可以直接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事?
再者,AC的车子,如若其不还车贷,那么银行是直接收走车子呢? 还是可以拿AC实物作为定压比如车子?股票等?
银行可以起诉到法院,也是需要通过评估拍卖才可以处理车辆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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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让老赖无处可逃,乖乖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