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买的房子,女方装修,如果婚后离婚了,那么应该如何判?

我想咨询一个婚姻问题。就是,婚前男方买了一套房子用于结婚,由女方对房子进行了装修,那么如果离婚,女方希望收回装修部分钱,可以么?
还有一个是,如果婚后男方父亲的老房子拆迁,(男方户口和父亲在一起,女方户口没有在这边),女方是否有相关权益?谢谢

第1个回答  2016-03-20
个人认为,如果装修是在婚前,女方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了装修的钱,女方是不能从法律上要求到补偿的,法院也只会调解,不会强制,给不给就看男方的道德了。至于男方的老房子,女方应该是没有权益的,因为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不是男方父亲和女方两人的。除非女方能证明。法律讲证据的是吧
第2个回答  2011-07-23
1.女方可以收加装修部分的钱。
2.如果男方父亲没有特别说明给男方的回迁房是给男方一人的,那么女方就有权利跟男方平分回迁房,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7-23
老房子是你父亲的就没有女方的份,如果是你的,就要平分。但是装修费要补给女方的,按一定的折扣计算。
第4个回答  2011-07-23
一、装修费用,在法律上可以归入“添附”的范畴,可要求房屋产权人,将“添附”折价进行补偿。

二、拆迁,女方户口没有迁移到男家,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要看当地的政策,我这里的政策是只要支付一定费用一样可以分到一定面积的拆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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