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女儿但没有遗嘱,其他子女都知晓,现要将母亲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应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赠予就要有赠予书,跟遗嘱是两回事,赠予是马上就归你所有,遗嘱必须是当事去世以后才归你所有,你说没有遗嘱,只有和所有的兄弟姐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我估计你的兄弟姐妹保证借口没时间,敲你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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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4
首先你父亲是否还在世,你是否第几继承人,房子是属于什么类型的,银行还有没欠款==,有没抵押,到房产中心去查询产权是否清晰,然后兄妹到市级做公证证明房产是移交给你(开公证凭据),然后带齐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按照珠海的政策一旦过户不满五年(不是唯一一套房)的话税率会很高,
因每个城市的政策相差很大所以不能确定你们那个城市是否一样但是不管什么政策前面那些手续都省不了的。
最好花点钱找中介帮忙(大型一点的公司)然后确定他们做的了,在合同上注明注明先付两三成,等新房产证下来然后在付剩余的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4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父母的房产在死后,原则上是几个子女平分的,除了有文字上的特别说明。按以上情况,如果没上文字上的特别说明,她的房产份额也只有几个子女平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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