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后工伤有赔偿?

我是徐州人去年12月身份证上60岁,2006年到宁波一学校打工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劳动保险。今年3月去给学校办事,回来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比评为10级伤残,交通事故已在强制保险中赔偿。但是我是因工负伤。学校现在已我叫我不上班了,什么赔偿也没有,而我在老家因档案年龄才56岁不到60岁,社会养老保险局只承认档案年龄,(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身份证年龄、档案年龄不统一时,只承认年龄小的)不承认我的身份证年龄,不同意办退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1. 学校对我们工伤应该有什么赔偿吗?,2. 我的退休问题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1-06-16
没有。60岁已经达到国家大法定退休年龄,属于劳务行为。在这期间产生的伤害事故,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人生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6
只有劳动合同才存在工伤问题。
你身份证上市60岁,和宁波学校之间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合同。因此没有工伤赔偿。
现在你和学校之间的纠纷,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6-16
有,只要认定是工伤就有赔偿
第4个回答  2011-06-16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工伤认定及鉴定,据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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