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都不给判????????????

女方一直不回家有四年了。我到法院也起诉了三次,第一次法院没有给判离婚,第二次法庭的庭长让我撤诉,说再找些证明可以随时再起诉,当时我撤诉了。第三次法院还是不给判离婚。说让我到公安局立案,报女方失踪或死亡。请问他们为什么不给判?我找了三四个证人,而且都证人都写了证明。社区也给出了证明。没有任何财产纠纷,有一男孩我带着。

第1个回答  2019-12-21
你可以申诉两人分居两年无夫妻生活视为感情破裂法院应预离婚,抓住这点法院就给你判决离婚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有证据证明离家长期找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依法缺席判决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4-08
建议如下:
一:请到当地国家设立的法援处申请免费的律师,并将你的情况如实向律师说明,由律师按国家法律程序进行离婚起诉。
二:建议你联系女方家里人或直接联系女方,目前的情况就是女方一直不出现,所以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因为你找的证人都不能有力证明你们的婚姻状况。
建议按国家法律程序走离婚诉讼案。
第4个回答  2011-04-08
我一看到撤诉二字,就没兴趣往下看了。LZ,你杯具了。你就撤诉吧,你一直撤诉,法院永远不会给你判。

不判离也无所谓,你过半年继续就是了。你一旦撤诉,嘿嘿。。。你就没戏了。
第5个回答  2019-05-10
是一直不回家住,不是人失踪的情况吗?如果是失踪的话,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吧,公告期过后还不回来就失踪了,那再起诉离婚判决也能下来…如果是不回家住,你还可以找证人证明,表示女方四年未尽婚姻关系中的同居义务,未能尽妻子之责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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