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21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请到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档案,这些就无从谈起。
目前,我国的档案制度仍然与户口制度、福利制度挂钩,随意遗弃档案势必会对个人工龄认定、职称评定、各类审查、招考录取等造成影响和损失。
目前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有三种方法管理: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将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才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
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先问清楚单位如何接收人事档案;进入新单位时,要催促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将招工录用材料和劳动合同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在离职时,记得将离职证明(解除合同证明)等归档,并将人事档案转到新的单位。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