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签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因怀疑我是暑假工,让我签了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个月的承诺书,要是在这5个月内辞职就要付2000元违约金,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第1个回答  2015-07-22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所以是违法的,而且公司要与你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否则都是违法的。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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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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