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为了方便群众,学籍系统除了允许在校生状态(休学除外)的学生办理转学及跨省就学业务外,还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生办理此类业务。转学完成后,学籍状态不变,在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变为在校生状态。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须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扩展资料:
如学籍方面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并解决
2014年,教育部发布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来处理公众投诉关于学校的管理地位的中小学生(焦Fundamental-Office信[2014]50),建立工作机制来处理公众投诉,妥善处理各级学校地位公众关心的问题。
省内各城市之间的转移和业务办理,按省级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涉及市县之间业务的,由市政府处理,并公布处理方式和电话号码。
涉及县内校际业务的,由县级办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联系电话。只有一所学校的,由学校或县级办理,并公布办理方式和联系电话。只有在涉及跨省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请教育部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