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1
能在一个公司待十年, 不能不说你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但是反过来又一想,十年啊,一个不短的时间了,人生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呢?为什么就一定得屈服于他们任由他们来调动你呢?你的所有状态完全都可以由你自己很好的去把握啊不是么?十年了,在一个公司还是任由他们调来调去,首先来讲,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悲剧的事情么?公司对于频繁调动工作岗位的人而言,只有两种人他们会这样的去对待,一,要么是能力很强的,真的是所要调动的职位只有他去了才能摆平一切的,二,那就是此人真的不怎么地,放在哪里都是多余的,你在闲暇时候就不能想想,被频频调动的你是属于哪一种的么?要公司赔偿你,试想一下,如果换做你是该司的主管或老板的呢?你对于这样的下属你会怎么样去做呢?当然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是公司的原因,那从法律角度来讲肯定是要赔偿你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你想要离开公司而因此要去获得某些赔偿的话,那并不一定会是如你愿的哦,要好好想想清楚,对于你的问题,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的法律咨询点或劳动站进行详细的咨询一下,然后在做打算。
第2个回答 2010-1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按照上面的规定,你可以拒绝变更工作岗位。只要你不主动辞职或自动离职,你就可以拿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10-12-21
在任何公司呆了10年还是什么重要位置还没做到,被公司逼走,你是在混日子吗,是混日子的才怕被赶走,有能力走到哪里也不怕
第4个回答 2010-12-21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好合好散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