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起诉借钱不还的人,起诉费和路费谁负责?

由于是外地,所以要回去起诉,于是有了路费和起诉费
如果不是对方借钱不还,我是不必有这些费用的
我想问,如果我起诉他,他是不是应该把借款还我,还要赔偿我的起诉费,和路费?
这些年的精神损失费有可能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3
胜诉了,诉讼费就是对方拿,在这之前还是你拿。
应该还是应该还,但还要看过没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事由,时效是两年也就是是说,两年后,你可以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将成为阻却你胜诉的理由。
借贷纠纷不是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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