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欠我三万元,有欠条但是没写欠款人的身份证号和用途,也没盖手印,这样有效吗?如果可以起诉赢了的话,据我了解他名下应该什么也没有,他只有一份临时工作,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每个月扣他的工资吗?
那请问是每个月扣多少呢,他工资是两千五,据我了解他们单位有时候可能好几个开一次,那又怎么扣。如果他没工作了怎么办?
具体每月扣多少,法院会做决定,如果没工作了,只能等再次找到工作再扣。
是他签字,但是还有另一个名字,是他冒签的,这样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