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2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是集体组织无偿分配给本集体成员建房用地。法律规定一户只能一宅,你家既然已经另行择址建房,原则上原宅基地要退回给集体。拆迁那块地有八分地左右,其中有一半地是自留地,你可以要求村里再另行分配自留地并对原来自留地上的附着物予以补偿!综合所述:国土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一户一宅。你既然取得新的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必须退回集体。与原来宅基地连在一起的自留地,你可以要求村里再另行分配自留地并对原来自留地上的附着物予以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