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去年11月3号向原单位提出辞职申请,手续办结。再11月20到现单位工作,第一个月单位说因为入职手续没有跟进为由支付500元工资,后每月按双方约定要求支付2400(基本工资1600交通补贴400通讯补贴400),公司解释由于是试用期第二月支付2000元,后因为公司提出任务没有完成第三个月暂扣800只支付1600.曾经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以过了试用考核期再签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提出双倍赔偿是否可以。现单位实际已经工作5个多月,但只拿到4个月工资,想了解如何提出赔偿,赔偿多少。

第1个回答  2009-03-0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必须在员工入职1个月以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每月必须支付二倍工资!

另外,规定中明明指出,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所以企业没有理由说等试用期过了以后才签订合同。

现在出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向该公司索要每月2倍工资的赔偿!

其中一点你要注意,一定要保留工作证、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第2个回答  2009-03-03
广东胡律师回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向公司辞职即得不到经济补偿,但你可以找单位要求以上劳动法规定付你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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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3-03
支付六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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