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我交了五险一金,后来因为没有业绩,2010年10月份公司要我离职,由于我当时在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我交了五险一金,后来因为没有业绩,2010年10月份公司要我离职,由于我当时在外地养病,所以2011年6月份回去办的辞职,公司让我交四千多元,说是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这8个月的保险费用,否则公司不给我档案。我该不该交这部分钱?或者该交多少?我姐交全年才两千多。

第1个回答  2012-04-28
社保缴费分两部分,一是公司缴费占你工资的23%,二是个人缴费占你工资的10%。
根据你所说的,你公司的意思是让你把公司应缴的23%还上。
但是你辞职是2011年6月,所以在你辞职前,公司是必须给你缴纳社保的。只要你能证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你仍然是公司的员工,你就可以不交这笔钱。如果公司能提供2010年10月你已经不是公司员工的证明,你就得交上这笔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04
你如果交了辞职书,那证明你和你公司已经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了,公司没有义务给你在买社保了,2010年10月份公司要你离职,证明是公司炒掉的你,如果你试用期过了,公司需要赔你一个月工资。公司给你买社保,具体多少钱,你自己可以在网上查出来,每个月扣了多少的,或者让公司办理社保的同事,给你打印个帮你交社保的清单,每个月费用多少。你按照上面的来算,需要补多少钱,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4-26
你在公司做了多久,在医疗期内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还要付不低于80%当地最低工资的,社保是不可以停的。致于档案,没有的话也可以续保的,你可以从劳动社会保障网上查到个人信息的,医保卡肯定在你那里,没有的话也可以补做一个,付20元手续费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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