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交朋友时一起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他家出的,以他的名义来贷的款,是我们共同付的贷款,装修时

他家出了一些,我父母也出了一些,其他不够的都是我从亲戚朋友家借的,不过现在也还清了。请问这时如果我们离婚,该房产根据现在的婚姻法规定该如何分割呢。希望在这方面擅长的给点建议

第1个回答  2012-06-01
如果婚前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这叫婚前财产,和你无关,不管你有没有出过钱。离婚了你分不到一分,赶紧到房管所去加名,把你的名字加上去,现在夫妻房子加名不收税费。追问

可我们现在正在闹,他也不可能现在同意加名字的啊,那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

说真的,离婚对女人影响很不好,男人当然无所谓!你还是先主动和好不要闹了,等关系稳定了再哄着他去加名,不然你能拿出还贷款的证据,到法院起诉他,这得耗时多久啊。

追问

主要是他的性格很内向,又不喜欢与人在一起交谈,最重要的是他现在都还不想要小孩,我都已经三十来岁了,我不想在继续过这样的日子,他的时间可以等到,但我的青春等不了

追答

那你去公证处或者律师事务所有付费咨询的,你去好好问下吧

第2个回答  2012-06-02
他的财产也是你,二人共有,结婚前没有公正就是默认你一半,不过离婚谁提出的就对谁不利,我经历过,能勉强过过还是不要离婚吧。如果房产证上是他爸爸名字的话就没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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