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司的任何公章,离职时候的表上也没盖公章,那么我的工资条能证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过嘛?

我的工资条,离职表都没有盖公章,甚至工作证也没有,但是有老总签字的押金条,能证明我入职时间,我填写的离职表能证明我的离职时间,工资条上也体现了所有的时间,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公章,另外我们工资是每月打到个人账户里面,我打印出来一部分,跟我的工资条上符合的,或者每年一起出游的集体合照,以上的,在法庭上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吗?

第1个回答  2014-10-26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5-19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2-05-18
可以。
第4个回答  2012-05-18
可以证明。
第5个回答  2012-05-18
不能。你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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