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已经和A公司(小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想毁约,另附协议上说明毁约交2000违约金,由于其他三份三方协议在自己手中未上交学校,所以想通过遗失补办新的三方协议而不交违约金,在公司的那份是否就自动无效了呢?(有同学这样做成功了,只是不用交违约金就把公司的三方拿回来了)请有经验的前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