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这一规定的法理是什么,重复赔偿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1
  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不存在重复赔偿问题。工伤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基础上,不足部分给予补偿。如果已经获得赔偿,不再给予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法理来源是《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院关于《关于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司法解释。

不存在重复赔偿问题。工伤赔偿是在事故赔偿基础上,不足部分补偿。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赔偿已经获得赔偿,工伤赔偿不再给补偿。赔偿原则是不大实际损失总额。这个很多地方省高院都会出台相应赔偿实施意见,你可以询问当地的律师。追问

我们这里就是双重享受,我们天天在处理此事

追答

这个你就看当地省高院的赔偿意见,以及保险公司是否核查事故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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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2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重复获得赔偿,那么就应该可以重复获得赔偿,但因为你医药费的单据原件只有一份,所以实际上只能获得一份赔偿,当然误工费、死亡事故的死亡赔偿金除外。
第4个回答  2018-09-1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5个回答  2012-03-28
是很不合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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