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应付工资,另根据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那可以立即离职吗?要怎么向公司提出?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应在几天内支付给我?
追答可以立即书面向公司提出,要写明原因。
拖欠的工资多少时间给你,这个要看公司了。
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