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题?

妈妈交了十年的人寿保险,每年两千块钱,交了十几年,一共交了两万,现在被查出癌症,人寿保险公司却只愿意赔两万,意思是交多少赔多少,还是我们自己原来的两万块钱,相当于这钱被保险公司白白利用了这十几年的时间吗?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第1个回答  2020-11-06
  需要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进行理赔,如果认为如果赔偿不合理的话,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20-12-05
第一步,找到保单,保函,支付凭证和保险合同。
第二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重点关注赔偿和免赔条款以及保险期限。
第三步,找到本地律师,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那种(如果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也不是不行,他们有时也自称律师,不过执业能力良莠不齐,风险你得自己估量)。付费咨询(一般几百块钱意思意思,但是对方会比免费咨询更尽心尽力)。
如果委托了律师,就交给他,配合他。相信你自己的判断,相信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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