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必要条件就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那么就是说如果你别人强迫结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除法律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以内旁系亲属以及医学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医学疾病人群)每个人都有结婚和不结婚,跟谁结婚,什么时候结婚的权利。
我个人觉得结婚是选择一个人组建家庭,在遇到困难时互相扶持,这就要求被结婚对象能够了解自己的伴侣,愿意陪伴、帮助自己,使彼此都能够进步、成长的另一半。通俗点说就是我们要选择自己喜欢和喜欢自己的人结婚。
同样,我们也要履行婚姻期间的义务,比如彼此忠诚,满足一夫一妻制,共同抚养子女老人。
而且,结婚是两个家庭从新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如果两个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的隔阂和分歧,就不适宜结婚。罗密欧与朱丽叶大家都听过。再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子和一名穷人结婚,显然有钱人不太愿意。这样的例子历史上也出现过,崔莺莺和张生,梁山伯与祝英台。
总之,结婚是一个考虑个人及家庭乃至经济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我们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能一时心热,冲动而为。要深思熟虑,选择适合自己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